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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绵阳市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及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14:30   作者:shekelian    来源:社科联    【字体: 】   阅读:

各县(市、区)社科联,在绵高校社科联,在绵大中院校(党校)科技(研)处,市级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绵府发〔2001〕71号)、《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今年将开展绵阳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做好本次评奖的申报及初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一)申报参评成果范围

1.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作者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已出版、发表或结项的下列各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1)公开出版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个人论文集、多人论文集中的单篇署名论文。(2)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内部报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对策研究等。(3)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得到以上党政主要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研究报告、对策研究(须出具证明)。(4)已结的国家、省(部)、市(厅)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2.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一般应当在规定年限之内出版、发表或结题。若在规定年限之前1-2届未曾获奖又确有重大经济社会价值或理论创新价值,也可申报参评,但须出具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证明,并由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鉴定确认其资格。

3.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我市作者任主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可以申报参评。市外作者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并具有很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4.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申报参评;丛书不能作为一项整体成果申报参评,而只能以其中完整的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围绕同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规定时间内发表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参评,如不是围绕同一个专题而发表的论文,不能以系列论文申报参评;多卷本的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国家、省)、市(厅)级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成果,须出具结项证书,方可申报,不接受阶段性成果的申报。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成果,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一般的大事记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国家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二)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以对社会科学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采用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全市广大社科工作者普遍知晓本次评奖活动,清楚参评成果的范围、申报的程序和需要报送的材料。要提升应用性、对策性成果在申报成果中的比例。要尽量使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不漏报、不迟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不盲目申报。

2.分类申报。(1)各县(市、区)的社科研究成果,由作者向所在单位申报,作者所在单位向县(市、区)社科联申报。(2)在绵大中院校(党校)的社科研究成果,由作者向本校的社科联或科技(研)处申报。(3)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社科研究成果,由作者向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4)市级部门(单位)的社科研究成果,由作者向所在部门(单位)申报。

申报参评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本次社科评奖,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3.多人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填写主研人员不得超过7人。

集体成果可以单位名义申报,也可以明确主研人员(限7人以内)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

集体或多人合作成果的主研人员,应以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集体协商后申报,若不经集体协商,不得以个人或其中部分人员名义单方面申报。

集体或多人合作成果,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集体或其他成员签字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集体或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不出现任何个人署名。以集体名义申报如课题组须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加盖单位公章。集体成果、单位成果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后评奖办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4.成果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专著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课题结项证书上的负责人。

成果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专著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课题结项证书上的参与人。

5申报方式。目前,市社科联已完成“绵阳市社科规划评奖申报管理系统”的开发并上线。今年的社科评奖采用在线实名申报的方式。申报参评的作者登录“绵阳市社科规划评奖申报管理系统”(http://skghpj.mianyang.cn)进行申报。

6.申报流程:①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②进入评奖申报并在线填写《评奖申报书》(在线填写过程中请注意即时提交保存)→③打印《评奖申报书》(不打印页眉和页脚,即打印时在“更多设置”中不勾选“页眉和页脚”)→④个人成果第一申报人签名(集体成果由集体负责人签名,单位成果由单位盖章)→⑤纸质材料的《评奖申报书》(与系统中填写的《评奖报书》内容完全一致)、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少于4套报送至接受申报单位→⑥接受申报单位审核后在《评奖申报书》上盖章接受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的《评奖申报书》、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少于4套报送至初评单位。

7.评奖材料要求。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若报送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全为复印件,须在报送时携带原件,以便接受申报单位审查核对(接收申报单位审查核对后,须在复印件上签署“经审核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时,要同时复印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成果正文。《评奖申报书》、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要分开装订,不可装订在一起。所报送的评奖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8.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二、初评推荐

1.接受申报的县(市、区)社科联、在绵校社科联或科技(研)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初评单位。

2.各初评单位要成立思想作风正、学术水平高的初评小组。初评小组要按照《绵阳市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奖范围和评奖标准认真审读申报成果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每项参评成果,确保初评推荐工作的质量。

3.初评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不高于申报成果数量的75%掌握。

4.初评推荐工作于6月20日前结束。初评工作结束后,各初评单位4套纸质材料的《评奖申报书》、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28日前报送至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所报送的评奖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其他事项

成果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中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与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16-2777159,0816-2224621(传真)

邮    箱:sklmylt@126.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12

邮政编码:621000

 

绵阳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

电话:0816--2224621